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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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环境卫生检查的通知
作者:马来军     信息来源:总务处     阅读次数:【关闭】

新校区各系、部、处、室:

为了切实做好各部门教学、办公环境卫生,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学院新校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安排

2015421(周二)上午检查处、室;下午检查系、部。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教室环境卫生

1、教学设备摆放整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

2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蒂;

3、墙面无污染、无悬灰、蜘蛛网等;

4、玻璃干净明亮,门窗、窗台无灰尘、污迹;

5、节电、节水等节能情况。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

1、办公设备和用品整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

2、文件柜内物品摆放整齐,顶部不得摆放旧资料等杂物;

3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蒂;

4、墙面无污染、无悬灰、蜘蛛网等;

5、玻璃干净明亮,门窗、窗台无灰尘、污迹;

6、节电、节水等节能情况;

7、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无污染。

(三)卫生区、公共区环境卫生

1、绿化带整齐、美观;

2、路灯完好、宣传标识整齐,无过期横幅;

3、车辆停放整齐,位置符合保卫处规定;

4、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蒂、无杂草、树叶;

5、公共通道无杂物,畅通无阻,整齐、整洁。

(四)食堂和宿舍卫生分别由后勤公司和学生处安排检查。

三、检查人员

分管总务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四、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学院卫生考核得分。

 

特此通知

 

总务处

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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