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各系、部、处、室:
为了切实做好各部门教学、办公环境卫生,创造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学院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学院新校区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安排
2015年4月21日(周二)上午检查处、室;下午检查系、部。
二、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教室环境卫生
1、教学设备摆放整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
2、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蒂;
3、墙面无污染、无悬灰、蜘蛛网等;
4、玻璃干净明亮,门窗、窗台无灰尘、污迹;
5、节电、节水等节能情况。
(二)办公室环境卫生
1、办公设备和用品整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
2、文件柜内物品摆放整齐,顶部不得摆放旧资料等杂物;
3、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蒂;
4、墙面无污染、无悬灰、蜘蛛网等;
5、玻璃干净明亮,门窗、窗台无灰尘、污迹;
6、节电、节水等节能情况;
7、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干净、无污染。
(三)卫生区、公共区环境卫生
1、绿化带整齐、美观;
2、路灯完好、宣传标识整齐,无过期横幅;
3、车辆停放整齐,位置符合保卫处规定;
4、地面清洁无垃圾、污物,无烟蒂、无杂草、树叶;
5、公共通道无杂物,畅通无阻,整齐、整洁。
(四)食堂和宿舍卫生分别由后勤公司和学生处安排检查。
三、检查人员
分管总务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四、本次检查结果将记入学院卫生考核得分。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二0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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