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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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3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2017年暑假已到,为了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暑假时间较长,又恰逢梅雨、高温、台风等季节;假期间,在校人员较少,校内又有建筑施工。所以说暑假是校园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希望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本部门安全工作,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二、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议

  放暑假前,各系、部、处、室要对全体师生和本部门职工开展一次以“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游泳溺水、防突遇自然灾害、防不法分子侵害”为主题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特别教育学生,回家和返校时不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酗酒,不得参与赌博;谨慎交友,预防误入传销组织,预防各类诈骗活动;开学按时返回校园,如不能按时返校,须向辅导员请假。

  三、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

  在放暑假前,各部门须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活动。特别要做好对办公室、教室、机房、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餐厅等场所的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对贵重仪器设备、重要资料、机密文件等要妥善保管;严防火灾、盗窃、漏水、漏电、漏气等事件发生,对在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切实做到自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

  1、暑假期间,如因学习需要,确需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必须经所在系、部和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将学生名单报1份到院保卫处备案。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必须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教育学生服从宿舍物业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住宿管理的规定,加强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防范;严禁使用电热杯、电炉等违章电器,不得私接、私拉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不得存储煤气、酒精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

  五、保安人员严格履行安全保卫合同

  保卫处要召集全体安保人员召开专门会议,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合同要求,明确物业公司的责任,落实措施;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人员出、入盘查制度和携带物品出入登记制度;巡逻人员要按规定,定时按固定线路对校园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固定岗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擅自脱岗、误岗,在岗期间要履职尽责,确保校园安全。凡不履行保安合同造成后果的,一律追究当事人及保安公司责任。

  有关部门电话号码:保卫处电话:3854702;龙潘派出所(新校区)电话:3213176。

   201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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