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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老年大学学员委员会章程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发布时间:2024-07-10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老年大学

学员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老年大学学员委会是由学员民主推荐产生的,由优秀学员代表组成的群众性组织。简称为学委会,任期三年。

第二条学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1、围绕学校的工作部署,开展有自身特色的学委会活动,充分调动学员参与学校建设管理的积极性,体现学委会忠实代表学员的政治优势。

2、反映学员的需求,通畅联系的渠道,努力为学员提供最满意的服务,体现学委会忠实服务学员的思想优势。

3、根据责任分工,协助学校各处室做好具体工作,展示学员的思想道德知识技能风采,体现学委会真正依靠学员的组织优势。

4、坚持以身作则,推进学员自我管理,密切学员与学员、学员与老师、学员与学校之间的关系,体现学委会善于引导学员的方法优势。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在本校正式注册的学员,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对本会工作有监督和批评的权利。

3、会员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4、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各项决议、完成本会委托各项工作和维护本会荣誉与利益的义务。

第三章委员

第五条学委会委员经学员代表会议民主推荐选举产生,届中可根据需要,增补委员。新增补委员,由主席会议提名,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第六条当选的学委会委员必须认真屡行职责,学委会每年对委员的工作评议一次。中断在本校学习一学期或连续一学期不参加学委会活动,即丧失学委会委员资格,学委会委员资格的丧失,由主席会议提出,全体委员会议通过。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学委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工作实行学委会主席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

第八条学委会由主席、副主席、学习部、宣传部、文体部、综合部构成。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各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

第九条学委会工作职责

一、主席职责

(1)在学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持学委会全面工作。

(2)负责召开学委会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督促各工作部结合学校布置开展工作。

(3)与学校及各处室、系保持密切联系。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紧密配合学校维护教学秩序和日常的校园管理。

(4)积极向学校和老师反映广大学员的建议和要求。

二、副主席职责

主动配合和协助学委会主席开展各项工作。负责分管工作部的工作和主席指定的某项工作任务。

三、学习部工作职责

(1)配合协助学校维护教学秩序,抓好学风建设,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2)及时了解教学活动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促进校园的良好校风。

(3)及时反映学员对教学的建议和要求,协助处理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学委会的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

四、宣传部工作职责

(1)协助学校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

(2)协助宣传工作委员会做好校刊、宣传栏、学习园地、网站及媒体的稿件征集活动和布展工作。

(3)适时宣传校园的好人好事,弘扬正气抵制不良行为和风气,协助学校创建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五、文体部职责

(1)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活跃和促进校园文化。

(2)协助艺术团及其他社团,搞好文艺演出、展示、竞赛等活动。

六、综合部职责

(1)负责各种调查研究情况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学校上报。

(2)负责学委会会务的召集和学委会的文档管理工作。

(3)负责校园的生活管理、环境卫生管理,配合学校搞好校园的安全工作和设备、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解释权及细则制定归属学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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