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院项目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项目经费,更好地规范项目支出,节约学院公务支出,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即日起,通过项目支出的培训、参加会议的差旅费(无培训费和会务费),如果附有公务出差审批单,并有分管院长和院长的签字,可以比照公务出差标准执行,有相应的出差补助。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