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最新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学校经费预算及2021-2023年三年滚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0-06-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决定即日起开始2021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研究本部门工作任务,科学合理编制2021年度经费收支预算编制时应同时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部门2020年已列入预算安排,但因故未能执行的项目,2021年预算编制时需要重新申报并作必要标注,否则会影响项目2021年度正常执行。2021年预算所有支出均需编制三年滚动预算(2021-2023)。

各部门在编制预算时,需进行政府采购的,应在预算申报表备注栏进行说明,由计财处负责汇总编制学校采购预算;涉及固定资产的,需先报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审核,由资产管理部门同步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其中各教学院部教学实训设备及批量耗材购置计划先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核,由实验实训中心组织论证初审后汇总,上报院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列入2021年购置预算;工程、绿化、物业管理等由总务处负责汇总,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列入2021年购置预算;办公设备由各部门直接向计财处申报,计财处汇总交实验实训中心审核后,由计财处提请校长办公会批准,通过后列入2021年购置预算。

各部门2021年度预算申报请于2020年7月20日前完成,其中部门一般经费预算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汇总;实验实训中心、总务处分别对各部门上报的采购预算进行汇总后,及时履行校内流程,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最终纳入预算的项目报计财处汇总。

部门经费预算须同时报送纸质报表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学校邮箱系统发送计划财务处杜彦彦邮箱。2021年学校经费预算的具体编制要求、编制方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计划财务处

                                                   2020年6月15日

 

 

附:1、2021年学校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说明

2、2021年预算申报表

3、绩效目标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