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做法和规定的通知(财购【2020】624号)要求,市直各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于滁州市人代会对本校预算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校采购办向社会公开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并在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将公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财政局采购科。请各立项部门认真填写《政府采购计划公开表》(详见附件)并报送归口部门,并由归口部门审核汇总,约于2021年 2月前底报送至采购办(电子表和加盖章的纸质表),过期不报送的本年度采购意向不执行。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