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滁州市财政局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财购【2020】624号)、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采购管理办法(校政财【2020】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做好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请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年度政府采购意向(计划)公开表要按规定完善采购内容及需求(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数量、技术规格、服务要求、使用时间等内容),防止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表发布公告、采购实施环节被退回或被质疑,影响采购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开采购意向(计划)公开时间满30日的项目,方能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申报采购计划,顺利进行后续采购工作。已编制年度预算的采购项目,各立项部门应于6月20日前完成向学校采购办报送政府采购意向(计划)公开表和立项审批表。对少数技术复杂、特别重大的采购项目需要经相关会议批准的项目需在6月20前向招标采购办公室备案,其它逾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和未立项的政府采购项目本年度不予执行采购计划。
特此通知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计划财务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