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资金支付进度,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现对9月份财务报销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差旅、培训、办公、接待等日常公用支出应当当月发生当月及时报销,不得无故将费用延后。
2.对政府采购项目,应按合同规定抓紧时间进行履约和报销手续,确保当年支付完毕。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