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合同专用章》线上审批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合同印章管理,更好服务师生申请使用学校合同印章,在多部门共同配合下,学校已逐步完成了线上用印申请审批的全流程管理,相关应用的运行逻辑、表单格式已基本确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合同用印申请审批作如下通知:
一、具体操作流程
第一步:用印经办人提交申请(线上工作流程:办事大厅——公文处理——经济合同用印申请)。
第二步:申请用印部门(单位)主管审批。
第三步:会办单位审批(科研、学术类材料需会办科研处);若不涉及,可忽略此步骤。
第四步:分管校领导审核。
第五步:计划财务处审核。
第六步:印章管理人盖章。
二、注意事项
(一)填报线上用印申请时,需上传完整的用印材料,仅上传盖章页的不予审核通过。印章管理人盖章时依据附件盖章(保密、特殊文件等材料应提前沟通,可不上传附件),并以PDF、图片格式上传。
(二)每个流程内可增加多行,填写不同盖章事项。
(三)用印时,需持线上流程审批单。若存在“仅持盖章页,无完整用印材料的”“实际用印材料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空白的表格、纸张等”“用印材料内容有误,文理不通、字迹不清、书写潦草、有涂改等易产生歧义的”“落款名称与印章名称不一致的”等情况的,不予用印。
(四)自2022年9月26日起,所有非涉密材料申请用印,均需通过线上完成审批,计划财务处不再接收纸质申请单。
(五)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计划财务处,电话:3854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