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筑师注册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的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