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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团成立相关事项通知

作者:李朋     发布时间:2018-09-16     信息来源:院团委      阅读次数: 【关闭】

系部、各处室


团委、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在提高现有学生社团建设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充实社团文化,丰富校园生活,将于近期开展新社团成立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1、社团的发起必须建立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的基础上,以服务广大同学为原则,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以促进新葡的京官网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为最终目的。

2、有30名以上、具有新葡的京官网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可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并自愿遵守《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4、社团成立和社团运作具有可操作性,并且社团活动确实能被广大同学所欢迎、能为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5、必须经本人辅导员及本系系部书记同意方可到社联组织部领取申请表;

6、有完善的社团章程;

7聘请指导老师至少一名,最多二名

二、申请流程

1、到社联组织部领取申请表(见附表)一份并整理出申请成立社团资料

2、向社联组织部提交申请表及资料

3、经组织部初步审核通过后提交院团委审核

4、审核通过批准成立,进入试运行

注:申请成立社团所需资料为:社团的章程,会员的权利与义务,指导老师详细资料等;

章程详细如下:社团名称,社团类别,社团宗旨,成立社团目的,活动场所,活动范围,活动开展的方式,社团的构成,主要构成人员职能,社团管理制度,经济来源,申请人以及成员的详细信息。


、相关要求及说明

1、新发起学生社团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不予批准成立学生社团,且相关发起人一年内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进行新社团发起

2、相关申请材料的纸质稿整理好,于2018年10月15日前交于社联组织部,逾期责任自负。

四、联系方式

团委办公室 3854706


社联组织部  QQ:2634474946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委员会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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