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政教〔2022〕47号
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非学历教育工作量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非学历教育工作量发放办法》业经2022年5月19日第5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
2022 年8月31日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非学历教育工作量发放办法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非学历教育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 23 号)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培训课时酬金
培训工作量=培训课时×系数
培训课时酬金根据培训计划课时数及培训班人数进行核算。基础系数1.0,基础人数按40人计算,系数上浮限度1.3。上浮依据:超过40每达5人(不足5人按5人计),系数上浮0.05,依此类推。30-34人,系数为0.95;30人以下,系数为0.9。
课时酬金按100元/课时计算,外聘教师及督导听课参照课时酬金执行。
二、考试认定与管理费用
1.班主任及管理员费用按照200元/期(月)发放。
2.考务、监考、巡考等人员费用按照200元/场标准发放。
3.命题费按照200元/份发放,阅卷、检测按照应知阅卷2元/份、应会工件检测4元/件核算。
三、外聘专家费用
对于特定行业培训项目需要外聘专家、学者授课的,按照市内1500元/天、市外3000元/天的标准发放。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学校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本办法由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