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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滁州文明16条》(2.0版)学习宣传和承诺践行活动的通知
作者:校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7-08 信息来源:校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推动学校党员干部职工在工作生活中模范遵守《滁州文明16条》(2.0版),带动全体师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在学校营造人人知文明、人人讲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滁州文明16>2.0版)学习宣传和承诺践行活动的通知》(滁直办字〔20205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在学校范围中广泛开展《滁州文明16条》(2.0版)学习宣传和承诺践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请各教学院部、各部门于710下班前完成集中学习宣传、签订承诺,并将活动照片及所签订的《<滁州文明16>2.0版)承诺书》送至校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国润处。

二、参与人员

全体教职工(离退休同志可采用送文明上门的方式来进行宣传)。

三、活动内容

1.各教学院部、各部门积极组织教职工利用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党小组学习等,围绕《滁州文明16条》(2.0版)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具体内容、文明滁州微信公众号关于《滁州文明16条》(2.0版)相关内容解读等进行集中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2.各教学院部、各部门组织全体在职教职工签订《带头遵守〈滁州文明16条〉(2.0版)承诺书》,争做模范遵守、带头践行的表率,讲文明、树新风,展现新时代机关党员干部的精神风貌,推动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强大力量。

四、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推动《滁州文明16条》(2.0版)、《关于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人人知晓、个个遵守,为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培育文明新风尚奠定坚实基础。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至校精神文明创建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采国润处,QQ742950166,电话:3854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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