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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实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1-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2020年资产清查实际情况,校实验实训中心现开展全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条件

各单位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应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具体参照《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附件1),此外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不能正常使用;确因技术落后而无使用价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继续使用会产生危害。

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时间

资产报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请各部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报废资产的申报工作。

三.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程序

(一)清点实物,办理移交

各部门对拟报废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对易于搬运的拟报废资产,在校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移交,接收部门为校实验实训中心,使用人为陈庆玲,存放地点为体育馆地下一层(系统操作问题咨询董老师,电话:3854710;姚老师,电话:3854731)。校实验实训中心现场审核后,由部门组织搬运。交接完成后,校实验实训中心将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即完成移交程序。完成移交的资产由校实验实训中心统一处理报废事宜。

若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资产信息,请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资产(仪器设备)变动移交表》(附件2),并在表格的备注栏中注明。表中接收部门为校实验实训中心,使用人为陈庆玲,存放地点为体育馆地下一层。

(二)清点实物,集中存放

对于不易搬运的资产,各部门集中存放,填写《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附件2),不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填报。

凡是在账资产所填资产信息必须与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一致。若在“学校资产管理系统”中找不到相应资产信息的,请在表格的备注栏中注明。部门签字盖章后,交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报至校实验实训中心7号楼301室陈庆玲老师,电子稿发送至陈庆玲老师邮箱:chenqingling@chzc.edu.cn。电话:3854731。

(三)现场复核,资料汇总

校实验实训中心根据各部门填报的《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进行现场核实后,进行汇总。

(四)资产专项审计

校实验实训中心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资产清查专项审计。

(五)提交学校办公会议

校实验实训中心对申请报废的资产汇总上报,并提出处置意见,提交学校办公会议集体研究。

(六)资产残值评估

校实验实训中心选择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报废资产进行资产残值评估。

(七)市财政局现场审核及批复

校实验实训中心将拟报废资产的明细、会议纪要以及审计评估材料报市财政局资产科,申请现场审核并等待财政局批复。

(八)公开招标,确定机构

财政局批复后,校实验实训中心报学校招标办,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回收机构。

(九)实物移交,账务处理

中标回收机构全额缴纳相应费用后,校实验实训中心组织报废单位和回收机构进行实物移交工作。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完毕后,校实验实训中心向市财政局递交资产报废处理材料,并在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系统中申请报废资产状态变更。学校计划财务处按照报废资产明细调整相关账目,并将报废资产残值上缴财政专户。

附件1:《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

附件2:《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资产(仪器设备)变动移交表》

附件3:《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表》

校实验实训中心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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