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两减”意见)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两减”意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2.各教学院部、各部门不得在校内为校外各类培训机构提供非本校学生的培训场所、开展各类培训;
3.现有在校内为校外各类培训机构提供非本校学生培训场所、开展各类培训的组织和个人,于8月10日下午17点前将详细情况报校党政办邮箱:bangongshi@chzc.edu.cn,并立即终止、坚决清理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