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检验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系统的性能和效果,按照省人民防空指挥部统一部署,定于2021年9月18日上午9:18—9:33(北京时间)试鸣人民防空警报信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人民防空警报分为预先、空袭、解除三种警报信号。其中: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3分钟。
二、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时间:
9:18'00"-9:21'00" 发放预先警报信号
9:24'00"-9:27'00" 发放空袭警报信号
9:30'00"-9:33'00" 发放解除警报信号
三、试鸣期间,请广大师生员工保持镇静,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四、对扰乱试鸣秩序、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保卫处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