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校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务通知
关于2021年度报销截止时间的通知
作者:计划财务处 发布时间:2021-11-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财务报销截止时间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日常业务报销的截止日期为12月15日,逾期不再进行报销。

2.对202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均应在当年报销完毕。2022年开始后,只对2021年12月份之后发生的业务进行报销审核。如确需延期报销,报销人应说明延期报销原因。

3.“接待费”应在当年报销完毕,不得跨年报销。

4.为保证资金支付进度,采购部门应抓紧时间进行验收和报销,确保采购类业务当年支付完毕;因项目进度原因需跨年报销付款的,申购部门需做出书面说明至计财处备案。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1月3日

版权所有 © 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院 |皖ICP备06012098号 | 校址:安徽滁州丰乐大道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