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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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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国内多地发生关联疫情,加上冬季因素的叠加影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12月2日省教育厅视频会议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严格校门出入管理。教职员工和校内各类服务人员凭通行证、经测温、扫描安康码、佩戴口罩后进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人员,需提前与校内接访者取得联系,经安全保卫处同意后,来访人员在学校门口接受体温检测,扫描安康码,详细登记个人信息,交验证件,经确认正常后佩戴口罩进入学校。教职员工车辆不得搭乘无关人员进入学校。施工、送货车辆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经安全保卫处检查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严禁外卖人员进入校园。严格落实校门值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要自觉遵守值班规定,按时到岗,完成值班工作。

2.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校内举办的各类有外单位人员参加的培训、会议、赛事、活动。如确需举办的,主办部门需向校防疫办进行书面报告提交详细的防控方案(包括主办部门及责任人、参加人员、外来人员进校活动轨迹、疫情防控要求及每个环节的责任人等信息),并填写外来聚集性活动申报表,经校防疫办和校领导同意后方可举办,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举办同时主办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所有外来人员入校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参加人数超过50人,主办部门至少需提前7日向校防疫办进行书面报告,经校防疫办,校领导同意后向市防疫办报备,征得其批准后举办。

3.全校师生员工要自觉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和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离滁,如确需离滁,履行报备手续。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外出后需进行核酸检测,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防疫办报告,并妥善处置。

4.校内保卫、保洁、餐饮等各类外包企业校企合作单位工程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全覆盖按照“非必要不调整”的原则,校内各类外包服务人员如需调整,要提前向主管部门进行报备,按要求建立人员健康情况日报告制度,外包企业全体员工在校内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工程施工单位人员除上述规定外,实行物理隔离,不得在工作场所以外区域随意走动,不得在食堂就餐。校安全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总务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中心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加强对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

5.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的管理,定期通风换气。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楼梯扶手、电梯按钮等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每日进行清洁消毒。加强食材采购、存储等环节卫生安全管理,不得采购海外冷鲜食品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食材。

6.严格校园车辆管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禁止在校内随意行驶,停放。

7.各教学院部、各部门领导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履职尽责。校防疫办会同校纪检监察室对全校防疫工作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结果通报全校,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对工作责任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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