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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委 发布时间:2022-02-22 信息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关闭】

各教学院部团总支、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突出教师在学生社团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社团活力,促进社团发展,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4日

二、考核内容

1.关心社团发展,定期召开社团大会,指导社团制定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维护社团正当权益,引导社团规范化发展。

2.定期对社团开展培训活动,了解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及素质培养情况,加强与社团联合会和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具有本社团特色的活动,指导社团参加校内外竞赛及社团文化节活动,在活动期间能够随队指导,并获得奖励和荣誉称号。

三、考核方法

1.指导教师以书面形式提交学期学生社团培训指导工作总结(无固定模板)。

2.各社团指导教师填写《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

3.校团委将依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指导教师考核办法,尤其是《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中的内容,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对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形成最终的考核意见。(见附件3)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

1.通过考核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工作量的认定。

2.未通过考核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将不能认定其工作量,且不再续聘。

3.考核结果将在考核截止日期后一周内团委公告公示。

以上提交材料均需纸质档和电子档,纸质档交于大学生活动中心316室,电子档文件发送至邮箱(chenmiao@chzc.edu.cn 命名为:姓名+指导社团+手机号)截止文档提交日期为2022年3月4日17:30,逾期将不再接受考核材料提交。

联系人:陈苗 联系电话:3854709

附件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

附件2: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

附件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委员会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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