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上级及学校财务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各项费用报销,自即日起规定如下:
1、发生个人费用的原则上必须使用公务卡,在上传附件的时候必须要上传消费记录或POS单并及时履行报销手续。
2、录入报销明细的时候按每张发票增加行,涉及到资产的在资产购置录入中填报,不允许合并。
3、附件说明、附件备注、附件文件名要详细填写,上传附件要拍照清楚。
4、公车派车单上必须有分管领导签字,实际报销金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
5、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校内文印费用的附件必须有经办人签字,报销封面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及时履行报销手续。
6、原则上全部履行网上报销手续。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