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2022年已进入最后一个月,为加快推进支付进度,确保当年费用当年支付完毕,现就财务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1、对政府采购项目已完成的,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执行,应抓紧时间进行验收和报销手续,确保当年支付完毕。
2、对非政府采购类项目,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应当在费用发生后及时报销,按月清理,当年报销完毕。
3、“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应在当年报销完毕,不得跨年报销。
4、本年度已发生的办公、文印等日常费用应及时报销,自2023年开始,跨年度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5、本年度费用网上报销和报送时间最迟到本月25号,因项目进度原因确需跨年报销的,相关部门和个人需到计财处做出书面说明,无故拖延验收和报销手续的计财处将不予受理,后果由相关部门和个人负责。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