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曰:酷吏历代皆有,唐武则天时期为盛,他们以“酷”为荣,执法违法,往往先定罪后审讯,沉迷于审讯刑法的“翻新”“创新”,"发明“出变态的“请君入瓮”等酷刑。而在同时期,司法官徐有功却坚持“听讼惟明,持法惟平”,因抗命不尊,三次被断死,三次被免官,却视死如归。被后人赞美:“身蹈死以救人之死,可谓仁人也哉!”。
徐有功(641—702),名宏敏,字有功。唐代河南偃师人,最初官职是蒲州司法官,他对下特别宽厚,不像别的官员喜欢通过杖打部下和案犯立威,属吏们甚是感激,大家相约:“谁犯了徐司法杖刑,大家共同斥责他。”最终任内未杖一人,各项事务却非常圆满,“徐无杖“的名声由此远播并被武则天注意到,征召他当了朝廷司刑卿。
在大量任用酷吏的同时,武则天使用徐有功,意在借其名声掩天下人之口,似乎在说,谁说我是支持酷吏杀戮无辜的暴君?现在徐有功处到了风口浪尖之境,朝廷的大案可不是地方上小案子,免不了涉及派系党争,涉及武氏和李家的纷争,甚至涉及谋逆的大案,其中还有不少酷吏严刑逼供下制造的冤案,徐有功要想公正执法,势必得罪酷吏甚至武后,如果睁眼闭眼,违背公平正义和本心,则会失天下之望。因此他在夹缝中,如同在火上烧烤一般。
徐有功上任后,在复查大理寺案卷时不时惊出一身身冷汗,里面竟然有数百起“谋反案“是冤案,于是他大胆决定平反,前后救活数百家数千人。这些劫后余生的人都说:“遇来、侯(酷吏来俊臣、侯思止)必死,遇徐、杜(公正法官徐有功、杜景俭)必生。”
武则天不满徐有功“宽松软“的办案风格,在朝堂辩论一桩案情时声色俱厉步步诘问,徐有功则有理有据反驳,但见朝堂之上,则天女皇和徐有功你来我往唇枪舌剑,大臣战栗不已,最终武则天自知理亏,自找台阶下,让徐有功对案件复查后再作决定,实际上是默认了徐有功在理,也更看出了此人认理不认人的个性。故而在后来酷吏周兴诬奏徐有功“固出反囚,当斩”时,仅处罚其罢官,几个月后又起用徐有功为侍御史。徐有功跪在地上坚决拒绝说“陛下以臣为法官,臣不敢枉陛下法,必死是官矣。”说我看起来像山林里的一只自由鹿,实则为厨师砧板上的一块肉,主人什么时候想吃鹿肉,随时就捉来杀了,以此隐喻自己命运掌握在酷吏手中,公正执法必然得罪他们,终究要遭残害。但武则天坚持要他上任,他只好从命,天下人皆相互称庆。
后来徐有功又经历了一次生死考验,这次他再次坚守在正义一方。武则天四子李旦的德妃窦氏(唐玄宗生母)被杀后,其母庞氏精神恍惚,一个家奴趁机引诱她祭天免灾,转身去状告她祭天诅咒武则天。武则天指令酷吏薛季昶审理,薛季昶判定是谋反大案,判庞氏斩首,三子窦希瑊、窦希球、窦希瓘流放岭南。徐有功发文有司停止行刑,亲自重审,查明家奴诬告后上奏武则天庞氏无罪。薛季昶气急败坏,竟诬奏徐有功党同恶逆,法司应判处绞刑。下属闻知后急告徐有功,徐有功却很坦然,吃完晚饭掩门入睡,等待死亡来临,鼾声连连。次日,武则天召见徐有功质问:“你断案为何总是失于过宽?”徐有功答:“过宽,臣下之小过;好生,圣人之大德。愿陛下弘大德,则天下幸甚。”武则天斟酌再三决定免庞氏一死,和三子一起流放岭南。免徐有功为庶人,他再次躲过杀身之祸。
不久,武则天又起用徐有功为司刑少卿,徐有功死于任上。唐中宗即位后表彰徐有功“卓然守法,虽死不移”,提拔其子徐惀(lǔn)为恭陵令。玄宗登基后提拔徐惀为申王府司马。
王子曰:徐有功曾经三次因守法蒙冤,但“将死,泰然不忧;赦之,亦不喜”。《旧唐书》赞其:“听讼惟明,持法惟平。世皆纷浊,不改吾清。”《新唐书》赞其:“身蹈死以救人之死,可谓仁人也哉!”他说“尔所言者私忿,我所守者公法,不可以私害公,这反映了徐有功“公法必将战胜私欲、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信念。通过法治实现公平正义,在古代专制社会是何其难也,徐有功等先贤,在那样沉重的暗夜中,高擎起公平正义的火炬,为中华优秀传统法治文化留下了不朽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