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例会制度
管字〔2020〕7号
院、系例会是传达部署工作和研究工作的例行会议,是常规教学行政管理的一种形式。为保证学校的政策指示和工作任务能够得到及时传达与部署,保证管理学院教育教学活动有序开展,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新葡的京官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学院实行院、系两级例会制度。院级例会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或行政负责人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教学系例会由系主任组织召开,全系教师参加。院系两级例会应避免在同一时间举行。
二、学院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校和上级部门有关重要会议精神,贯彻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决议事项及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安排本部门工作,通报本部门工作情况,开展学院层面的教育教学经验交流和学习情况汇报等。教学系的例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以教科研和专业建设为重点内容。
三、学院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般为星期三下午。如学校有重大或紧急事情,则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教学系的例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后或择期召开。
四、例会由院系秘书或兼职教学秘书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做到真实、准确、全面。会议记录作为院、系重要档案资料按学年归档,长期保管。
五、本制度自管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二O二O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