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职责】
1、在学院分管领导的领导下,主持招生就业处日常工作,联系职教集团工作,负责组织本处室工作正常开展;
2、全面负责招生就业处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招生与就业及创业政策、法规、条例,结合新葡的京官网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的招生计划及毕业生就业及创业方案;
3、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和本处室实际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计划的检查、督促、落实,进行科学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规模,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并负责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5、加强与省教育厅和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联系,拓宽招生渠道;组织招生宣传队伍,搞好生源调查研究,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
6、组织召开大型毕业生供需招聘会,负责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和就业及创业指导工作;
7、协调本处室和省、市及院校其它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8、负责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县合作、校区合作等工作的开展;
9、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组织开展本处室常规工作;
2、主管学院各层次招生工作及中、高职衔接及专、本衔接联合办学的开展;
3、负责组织实施全院的毕业生就业及学生创业工作开展;
4、负责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就业市场考察及毕业生就业基地建设;
5、负责联系正常开展职教集团工作;
6、督促检查分管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分管工作任务的完成;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招生科科长职责 】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处领导指导下拟定有关招生文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
2、在处领导指导下协调各省招办、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拟定年度的招生计划,并积极与省内外上级有关部门联系,落实招生计划。
3、组织开展示范性高职院校招生咨询会,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开展招生宣传、招生咨询工作。
4、加强同省市、县区招办及各中学的联系,建立稳定的生源基地。
5、选派教师参加省艺术类考试阅卷工作。
6、在处领导指导下组织安排分类考试招生报名、交费考试、录取等工作。
7、遵守招生纪律,公平、公正做好各类别、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
8、负责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协助组织迎新报到工作。
9、组织落实好院系招生宣传工作绩效考核评定与奖励工作。
10、做好招生材料、录取名册的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11、做好招生工作总结,汇总统计各种招生数据,整理各类招生信息,组织落实各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绩效考核与奖励,为来年招生工作提供参考。
12、招生网站的建设和维护。
13、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
【就业科科长职责】
1、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处领导指导下拟定本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对就业科人员进行工作分工,协调和管理工作。
2、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建立良好的校企关系,拓宽就业渠道,做好毕业生推荐工作,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
3、按时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自我,认识社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
4、组织校内招聘活动及毕业生就业推介会和双选会。及时发布就业信息,负责就业相关工作调研,为专业设置等方面提供建议。
5、负责做好校企合作的相关工作。
6、负责毕业生就业动态数据填报和上传工作。
7、拓宽建设规范的实习基地,确保学生完成各项实习计划,并负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8、安排落实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上报分析工作,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9、安排落实职业规划大赛指导和组织工作。
10、安排落实毕业生就业数据的旬报和月报工作。
11、安排落实每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的撰写工作。
12、随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工作,并做好与其他科室的交叉性工作。
【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责】
1、在部门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2、负责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考核、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工作。
3、组织开展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报、评选、公示、入驻等工作。选拔、组建专业指导团队,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和水平,并做好创业跟踪服务。
4、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创业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新葡的京官网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孵化基地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项目申报、审核、批准入驻等程序,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壮大。
5、科学指导大学生择业、创业。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开展创业心理咨询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
6、组织开展学院创业大赛,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创业大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系列活动,组织创业论坛、创业大讲堂、创业考察等。
7、联系财政、劳动保障、税务、工商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组织,拓展校外创业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创业扶持。支持、优化大学生创业环境。
8、协助处室做好考勤、资产管理和招生科、就业科及职教集团举办的大型活动。
9、协助“创业学院”和“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相关工作。
10、协助学院、上级领导和本部门其他科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企合作办公室秘书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校企合作相关规章制度,协助处室领导对校企合作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2、协助处室领导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的联系和沟通,了解有关校企合作的政策和优惠措施,为校企合作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
3、协助处室领导协调校企合作办公室与学院各系部及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4、督促校企合作项目审批严格按照校企合作管理办法进行。统一制作、颁发、管理校企合作基地牌匾。
5、组织和协助各系(部)与企业合作项目协议的签订和实施。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监管和监督。
6、督促、检查学院校企合作工作开展情况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总结,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按照人才评估标准建立健全有关校企合作项目的档案。
7、对学院与校企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合同书进行监督落实。
8、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教师教学见习、教师顶岗实践等联络工作。
9、做好校企合作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管理。
10、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