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就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深入了解各教学院部、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广泛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奠定基础。
二、检查内容
1.主动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对照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包括利用网站、宣传栏、会议等途径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公开程序、公开时限等情况。
2.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情况。受理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数量、类别及答复情况等。
3.推进信息公开的特色做法。各教学院部、各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典型事例、特色做法和经验等。
4.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针对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薄弱环节和有待改进的内容,提出下一步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1.自查(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9日)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按照《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校政办〔2018〕24号)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2.结果汇总(2020年10月21日)
各教学院部、各部门将本部门信息公开台账、自查报告于2020年10月21日下班前报送至学校办公室(综合楼810室)汇总,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依据和参考。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检查工作。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检查的组织领导,尽快研究制定本部门自查方案,及时部署实施。
2.扎实做好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围绕《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校政办〔2018〕24号)的内容和要求,认真总结上一学年度以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认真分析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困难和问题,如实反映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
3.努力提高检查工作实效。各教学院部、各部门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4.信息公开台账要求。在部门网站公开的信息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会议传达的信息要有会议记录复印件(当次会议记录首页、涉及公开内容记录页);公告栏公开要有照片(或用A4纸打印的图片);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有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表、保密审查手续和公开事项的内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