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2018届学生毕业在即。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毕业生在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期间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且毕业后专升本的2018届毕业生。
二、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本人身份证、考取专升本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助学贷款毕业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网上进行毕业就学变更确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毕业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就业信息模块直接填写录取院校相关信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登录安徽省农村合作信用社联合社官网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先申请毕业确认,然后申请升学信息变更,并提交学校和生源地农信社审核。
三、办理时间及程序
1.系(院)初审:即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将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报学院初审,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审批: 2018年7月4日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展期的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材料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3.贷款展期申请:2018年7月30日前,经学校审批的贷款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自行前往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当地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或信用社)申请展期,调整还款计划。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系要通知符合条件的贷款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携带申请材料到学校和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办理展期申请手续。逾期不办者,后果自负。
2.根据有关规定展期只能申办一次。已申请展期但放弃专升本并办理改派手续贷款毕业生,自2018年9月1日起将自付贷款利息。
学生处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