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规范新葡的京官网勤工助学岗位管理,更好地发挥勤工助学资助育人功能,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对2019-2020学年度校内学生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按照“按需设岗,提高效率,实事求是”的原则,统筹计划,合理安排。
二、工作流程
1.申报岗位。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结合本部门工作提出岗位需求计划,填报《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勤工助学校内固定(临时)岗位用工申请表》,申请表须由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交学生处。
2.核定岗位。学生处根据设岗标准核定各部门、单位的岗位名称和数量,报校领导批准后,将设岗核定情况以网上通知等方式进行反馈。
3.岗位招聘。各部门、单位根据学生处反馈的定岗情况招聘学生,学生处将通知安排招聘时间和地点。
4.建档备案。招聘结束后,请各部门安排学生填写《学生勤工俭学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并交学生处备案。
三、岗位管理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明确所设岗位的工作职责,要安排勤工俭学学生参加实质性的工作,同时要充分考虑学生人身安全,不得安排学生从事危险性的、有害身心健康的工作。安排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工作量要适宜,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总量不能超过40小时。
2.各部门、单位集中报送用人计划。每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和教育指导工作,在学生上岗前需对其进行适当的业务培训,注意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
3.在用工过程中如有人员和工作量变动等情况,应于3个工作日内上报学生处,以便学生处及时调整工资发放金额。
四、资料报送
各部门各单位请于2019年10月27日前将填写好的《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勤工助学校内固定(临时)岗位用工申请表》交学生处(综合楼721办公室)。聘任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勤工俭学申请表》交学生处存档备案。
学生处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