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函〔2023〕39号)精神,经各教学院部评审推荐、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选、校领导集体审定,拟推荐李成宇等15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10月13日至10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地点:综合楼721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385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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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