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校政学函〔2021〕34号)精神,经各教学院部评审推荐、学校审议,经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特将两名递补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商学院 电子商务专业 杜锦绣
商学院 商务应用专业 马梦杰
公示期为11月10日至11月1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地点:综合楼721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3854653电子邮箱:xsc385465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