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整理、学习、贯彻国家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方面的政策法规,开展招生工作。
二、根据上级招生文件和有关规定,负责起草、修订和完善学院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报名点升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信息上传等工作。
四、根据学院的发展定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上报年度招生专业,并在教育部计划来源系统备案。制定学院的年度(省内外)招生计划并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根据学院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生工作方案,积极落实工作方案。
六、拟定、印制学院各类招生简章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扩大招生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起草生源基地建设方案,积极建设高质量的生源基地。
七、负责组织示范性高职院校咨询会等各类招生咨询活动,培训工作人员协助招生宣传,确保招生工作有条不紊地正常开展。
八、做好招生进程中的外联工作,负责与各省招办、各高校、中学间的招生联系和信息交流工作;负责接待考生及家长的来信、来访和网上提问,解答招生中的疑问和咨询。
九、负责招生网站的日常维护、建设和管理,充分利用网站及其他媒介开展招生宣传。
十、按照上级和学院的有关文件公布的录取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十一、做好录取通知书和其他各类新生报到材料的制作、寄发工作。
十二、办理五年制转段手续。
十三、负责新学生的档案接收和发放工作;做好招生文件、图片、材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招生工作中的保密工作。
十四、负责联合办学、订单培养文件的起草,参与协议的谈判,具体事宜的运作等。
十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生入校报到工作,参与对录取新生的资格复查,协同有关部门处理新生入学后的有关问题。
十六、总结分析年度招生工作,撰写总结报告。做好各类新生的数据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十七、联系职教集团,协同做好中高职衔接,校企、校校联合办学等工作。
十八、制定本科室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十九、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