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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高考温馨提示(二)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一、考试违禁物品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1、考前4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5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的指定位置接受考试违禁物品检查。检查前考生将所携带的违禁物品一律放在“物品存放处”。 
    2、为顺利通过检查,建议各位考生在7、8日两天尽量不戴金属配饰、不穿带有金属饰品的衣服,请考生和家长们积极配合。

3、所有考生要主动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对以各种形式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4、如果检查过程中金属探测仪报警,不要紧张,考生须解释清楚,并交出违禁物品。考生及所携带的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品通过检查后,就可进入考场。

5、已经通过检查的考生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后返回,必须再次接受检查。
   6、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的考生,其轮椅、拐杖、绑带、夹板等医疗器械均应接受检查。
   7、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高考体检医院出具的证明。

 

二、考生禁带物品

1、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

2、手表或其他计时工具;

3、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

4、涂改液;

5、修正带(含透明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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