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近日,市人才办“关于开展滁州市第四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2016〕4号文件已发布,现转发给各系部,请各系部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团队积极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请参阅文件。
各系部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请在7月1日前报送科研处杨蕾老师处,学院将组织评审并于7月7日前报送市人才办。
科研处
2016年6月13日
关于开展滁州市第四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滁人才办〔2016〕4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22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滁人才〔2013〕2号)、市委市政府《滁州市人才高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滁发〔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滁州市第四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第四批“221”产业创新团队共设置20个左右,各地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其中县、市、区农业类数量不少于1个)。
二、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依托我市承载“十三五”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和3—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团队设立期限不超过3年,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置应紧密结合我市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
(一)申请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有列入我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省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件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市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5、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团队带头人选聘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面向国内外公开选聘团队带头人1名,条件如下: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或重大建设工程,研发能力和科研成果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对本领域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创新团队赶超或保持省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4、具有较强指导、培养高水平研发团队的能力和水平。
(三)团队带头人助理选聘条件
团队带头人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负责公开选聘3—5名团队带头人助理,条件如下: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
2、在本行业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和研发能力,能够主持或参与重要的科研攻关和新产品研发工作,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3、从事研发、生产第一线工作,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大学本科学历。
三、有关要求
1、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向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驻滁单位设立创新团队,经单位审核后,直接向市人才办申请),填写《滁州市“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可从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经审核后将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于7月7日前报送市人才办。
2、市人才办牵头成立由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产业创新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建议单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市人才办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指导相关项目申报单位做好团队带头人及其助理的选聘工作,推进项目建设工作。
4、团队建设期满1年,市人才办会同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对获批团队的项目创新成果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团队,兑现年度岗位津贴(团队带头人2万元,带头人助理每人0.6万元),并提出是否继续设立意见;经考核不合格的团队,不予兑现年度岗位津贴,并撤销团队设立资格。
办公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南七楼
联系电话:3820759 3043756
电子邮箱:czrcb2011@163.com
附件:滁州市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书.doc
滁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