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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预审服务介绍

作者:科技处转载     发布时间:2024-01-03     信息来源: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阅读次数: 【关闭】


申请人向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请求,经保护中心预审,对预审合格的专利申请进行标注并提交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在保护中心完成预审服务主体备案;
2.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核准的新材料或节能环保产业领域(分类号见附件);
3.拟提交快速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应为新申请,即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没有申请号和申请日的专利申请;
4.不属于以下情形:
(1)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2)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3)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
(4)分案申请;
(5)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6)存在低质量问题;
(7)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CPC电子申请文件(必须提交)
请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制作XML格式电子申请文件,制作完成后点击导出案卷,将导出的Zip压缩包(即预审申请案卷包)解压一次后再上传至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系统,上传前请检查压缩包文件格式是否正确,要求申请文件必须是XML格式文件,压缩包内不得包含PDF或word格式文件;
2.承诺书(案件提交页面有模板,需加盖申请人公章,必须提交);
3.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交);
4.代理委托书;
5.同研发证明材料;
6.其他文件。
三、申请流程
1.申请人在安徽保护中心网站(https://www.ahippc.cn/)首页-预审业务-专利申请快速预审系统向保护中心提交专利申请快速预审服务申请材料;
2.保护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先审查,并形成预审结论;
3.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通过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http://cponline.cnipa.gov.cn)或CPC客户端以XML格式提交,获得专利申请号后应立即完成网上缴费,并于当日内将专利申请号提交至安徽保护中心预审业务系统;未通过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可按照普通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专利申请;
4.保护中心对正式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对专利申请号进行标注并提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




附件: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


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

一、IPC 分类号(共 111 个)

1.新材料产业领域:A61L、B01J、B05C、B05D、B21B、B21C、B21F、B28D、B32B、B65H、C01B、C01F、C01G、C03B、C03C、C04B、C07C、C07D、C07F、C08B、C08F、C08G、C08J、C08K、C08L、C09B、C09C、C09D、C09J、C10M、C21C、C21D、C22C、C22F、C23C、C23F、C25C、C25D、C30B、D01D、D01F、D04H、D06M、D06N、D21H、E02D、E04B、E04C、E04D、E04F、E04H、F16B、H01B、H01R、H02S共55个分类号;

2.节能环保产业领域:A23B、A23N、B01D、B01F、B02C、B03B、B03C、B05B、B07B、B08B、B09B、B09C、B28B、B28C、B29B、B65D、B65F、B66B、C02F、C05F、C10B、C10G、C21B、C22B、D21C、E03B、E03F、E21F、F01D、F01K、F01N、F02B、F04C、F04D、F21V、F22B、F22D、F23B、F23D、F23G、F23J、F23K、F24F、F24H、F24S、F26B、F27B、F27D、F28B、F28D、F28F、G01D、G01F、G01G、H02K、H05B共56个分类号。

二、洛迦诺分类号(共 13 个)

1.新材料产业领域:02-02、03-01、05-06、09-03、09-05、11-02、23-04、25-01、25-02共9个洛迦诺小类;

2.节能环保产业领域:09-01、13-02、23-03、26-05共4个洛迦诺小类。

(本文转载自“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