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评标评审专家的通知》(皖教秘〔2021〕473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合格的申请人须由教学院部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并签订相关协议。
组织人事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