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人发〔2014〕3号
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近日,接教育厅人事处有关文件,2014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一)国内访学选派对象和条件
45岁以下(196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选派对象和条件
1、2013年学院引进的新教师(除辅导员和图书馆岗位);
2、45岁以下专业课教师。
二、选派程序
1、教师个人申请;
2、系部审核推荐;
3、组织人事处审核;
4、学院审批。
三、有关要求
1、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分省级和校级两种形式,省级挂职需报省教育厅人事处审批,按照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考核;校级挂职由各系部与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报组织人事处审核,各系部负责挂职锻炼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本次安排的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时间不少于1年。
2、全院国内访学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各部门应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最终人选由教育厅确定。
3、按照教育厅人事处文件要求,各部门须于1月19日前将国内访学申报汇总表和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省级)申报汇总表纸质盖章后报组织人事处908室,同时电子政务传电子申报汇总表1份。对于参加校级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工作,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提前谋划,积极与企事业单位对接,落实岗位,明确职责,并与企业签订挂职协议。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省级)申报汇总表盖章后须于2月15日前报组织人事处908室。
附件:1. 2014年青年教师国内访学申报汇总表
2. 2014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省级)申报汇总表
3. 2014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校级)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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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6日
附件1:
2014年青年教师国内访学申报汇总表
系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称 |
现从事专业 |
拟访学高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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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4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省级)申报汇总表
系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称 |
现从事专业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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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4年教师到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校级)申报汇总表
系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职称 |
现从事专业 |
拟挂职企业
及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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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