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考核的通知》(组人函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组织人事处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全面落实,完成了对被考核人的各项考核事宜,并经处室负责人会议研究,同意陶玲、樊洋、赵粲等3人按期转正。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7月1日—7月3日。如有异议,请书面或致电反映。联系人:林轶;联系电话:3854627。
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