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07-08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19年度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全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职人发[2017]31号)文件执行。

三、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78-715日)

各系部广泛宣传、动员,组织教师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候选人推荐阶段(716-823日)

优秀教师候选人:教师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1)及支撑材料,各系部汇总材料。按任课教师的3%推荐候选人,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公示7天。

师德标兵候选人:个人向所在部门(系部)提出申请,并提交《新葡的京集团35222vip师德标兵申报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各部门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名候选人并公示7天。

以上材料只收电子稿,请将盖章后的申报表及支撑材料扫描为PDF文档,于826日下班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赵新华协同办公。

(三)材料上报初审阶段(8月下旬)

各系部材料交由组织人事处收集并整理。

(四)评选表彰阶段(9月初)

学院召开会议研究审议确定人选,评审结果公示后组织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各系部要广泛宣传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按照评选标准推荐候选人,严格按照活动时间推荐。兼职教师推荐材料由教师所承担教学任务的系部负责整理审核。

(二)各系部要本着“举荐一名典型,树立一面旗帜”的思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推荐的教职工 “叫得响、树得起、立得住”。

 

组织人事处

20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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