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教育体育工作委员会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滁州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滁教体工委[2018]29号)文件精神,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推荐基础部陈琴与汽车工程系贾会星两位老师参加滁州市师德师风先进个人评比,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纪委或组织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联系电话:3854616、3854629。
组织人事处
2018年8月25日